2010年1月19日

荣耀的光辉-罗炳森师母传 第四章

第四章 艰苦的争战

玛蒂过完十六岁生日的第二天,她就离开沙泉镇,到加拿大安大略(Ontario)的史密斯佛(Smith Falls),与玛莎阿姨和姨丈白威廉牧师同住,因为在那里她有机会接受中学教育。

她入学后不久,学校有一个老师遇见了威廉姨丈,在交谈中提到:「我们学校里有一个来自美国的女孩,很引人注目而且很有才气,在班上的功课总是领先。」

「她叫什么名字?」

「温玛莎。」

「那是我的外甥女。」威廉姨丈引以为傲地回答。

来年(一八九一年)由于威廉姨丈转到坎培弗(Kemptville)的卫理公会牧会,所以玛蒂也到那里继续上中学。

有一本她在坎培弗中学所用的植物学练习簿,可以证明她所养成的读书习惯,是多么彻底而且有条不紊。她把植物标本照着拉丁学名仔细而彻底地分类,有从「春天的林子」采集的,有一类采自「灌木和肥沃的草地」,另一类是从「坎培弗高处的河流上游」采来的,还有一类是她在「五月十九日清晨五点左右」发现的。玛蒂所养成的读书习惯,渐渐成为她思考过程的一种习惯,后来也运用在读经的事上。

玛蒂中学的成绩非常突出,尤其是她的文学作品最引人注目;有些作品在当地发表;获得了极高的赞誉。这一切都证明了她没有辜负姨妈和姨丈对她的关爱。

这时,白牧师已将近五十岁,他到坎培弗牧会时,已有二十五年在开荒地带服事得很成功,而且经验丰富。他有广大的视野,和超越宗派的观念。他最大的愿望之一,就是要看见神的子民合而为一,同时他也体认到每一个人都需要得救、完全弃绝自己、每天与神有个别的交通、全身献给主、加入当地教会的服事。

一八九二年一月一日,他给坎培弗教会的「致会众新年贺辞」里有这样的勉励: 「把自己完全弃绝给神,作为新的一年的开始。让「我属谁我就事奉谁」(徒二十七:23)成为我们的座右铭,而事奉神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爱心互相服事。」

白牧师把这段话说得更具体一点——就是要鼓励教会中的每一份子,在服事上更新他们的奉献,「不论是主日学或其它事工……务要使教会的每一部门更有用、更兴盛。」

玛蒂既是一名忠实的会友,当然要参与圣工。她和其它年轻人参加了青年聚会,并帮忙主持聚会。有一天晚上,终于轮到她站讲台,在聚会进行的当儿,威廉姨丈悄悄地站在门外听她传信息,对于她所传的内容和她释放信息的独到之处,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
也许就在第二天,威廉姨丈说出了那段刻骨铭心的话:「我好像觉得主要你单单为他而活,并服事他自已。」此时,一个令她战栗的思想闪过脑际——那成为名作家的热望,那指日可待的企盼,将永无实现的可能了。「她的世界」在她脚前崩溃了(至少她害怕会如此)——这简直无法想象!除了她所预期的这条路外,她根本也不愿考虑其它的路,所以她刻意地竭力拒绝姨丈的建议。

一八九二年对温玛莎而言,是很重要的一年,主籍威廉姨丈的「新年贺辞」说出了这一年的主题。他向全会众发出这样的呼召:「把自己完全交托给神」;以后神又籍着他向玛蒂个别地发出这个呼召,结果使这个十七岁的少女进入了决定性的抉择里。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挣扎;从最开始,她就决定拒绝神的呼召,但这并不表示她没有一点讨神喜悦的诚心,其实她还是有。从那一年七月她要返家的事上,就能清楚地看出来。

在七月四日以前,每逢周末期间驶往美国的火车,是照游览列车的价格特别优待顾客。这正是玛蒂回家的好机会,但这样一来就需要在主日旅行。威廉姨丈让玛蒂自己来做这个决定。

玛蒂觉得作不必要的旅行,不可能使主日分别为圣,因此即便要多花些钱,她仍决定要搭乘周末以外的时间所开的班车。这件事使她里面有满足,因为她做了讨神喜悦的事。

但是这样的决定,比奉献自己、「把自己完全交托给神」容易得多,而那正是玛莎需要面对的关键点,就神或她的将来而言,也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。「从十七岁一直到二十二岁,完全奉献的问题老是在心中盘旋,」温玛莎这样记着:「当我越长大,就越看见绝对奉献给神的必要。为此我经历了许多艰苦的争战,而撤但却常常得胜;灵里经过苦闷、挣扎的时日后,紧跟着来的便是长期的冷淡与漠视。我的宗教信仰不过虚有其表而已。这段期间,我在追求一个更丰满的属灵经验。」

激烈的奉献之战的焦点,当然在于玛莎究竟要依从自己的计划从事文学生涯,或依从主为她生命所定的计划——「单单为他自己而活,并服事他自己」。她很真诚地追求「一个更丰满的属灵经验」,但是当主让她知道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时,她觉得太大就却步了。此后不管她在做什么,这样的挣扎总隐伏在她思想的背后,而且常常叫她不得不正视这个惹眼的问题。

一八九二年的整个夏天,玛莎留在沙泉镇。家里的情形完全改变了,二个姊姊都结婚了,有了自己的家。早在她去加拿大之前,妮蒂就嫁给了铁路局的一位主管葛雷利(Leslie W.Graham) 现在他们住在达文波特(Davenport)。在她返家的四个月前,爱达嫁给了一个农夫史蒂文森(Fred J.Stevenson) ,他就住在沙泉镇的近郊。往日的家庭生活,已成回忆了。

九月间玛莎到爱渥华州的西达雷辟(Cedar Rapids),在那里待了五个月继续她的学业,然后到达文波特与妮蒂和拉斯利同住一个月。一八九三年的春天,她返回沙泉镇,到邻近的一个学校教书。那年夏天,她花了一周的时间在芝加哥的世界博览会里,又到曼彻斯特(Manchester)的师范学校,参加短期的夏季学校课程。秋天时,她到离沙泉镇稍为远一点的另一所学校教书,一直教到一八九五的冬季班结束——由于健康不佳,她被迫放弃教书的工作。

接下去几年,她致力于恢复健康,但徒劳无功--不论是休息、换气候或医药治疗,都无法改善她的情况。爱她的亲戚们尽可能地让她有舒适的环境。她先同爱达住一起,后又和妈妈在一起,接着她去妮蒂那里,然后又去堪萨斯(Kansas)——一八九五年夏季的三个月里,她曾在这儿个别地和杜特司提反(Stephen Tuttle) 舅父家里,好几个不同的人住在一起。这次来此,她把时间分割成好几段,每一段时间与这个家庭的某一个人同住。在濒临绝望的情况里,她找过许多的医生,试过各种各样的治疗法,然而一切全归徒然,病情变得更加恶劣。

日后温小姐这样写道:「在我生病期间,撒但所给我的工价就是胃病、肝病、肾脏病、心病、心悸亢进、持续性的严重头痛,妇女病所引起的下肢局部麻痹,神经系统出毛病而引发持续性的全身疼痛,类似炎性风湿痛,特别是在神经中枢的部位,比方手腕和脚踝,另外也有严重的坐骨神经痛,常常有好几个小时不能移动,还有肩部的神经也一样会痛。

「过一段时间后,身体的元气已耗损殆尽,任何一个剧烈的痛苦或严重的神经紧张,都会引起一阵突发性的神经麻痹,开始发病的几分钟,全身变得冰冷而僵硬,连一根指头也不能弯。但是我的意识常常保持完全清醒的状态,而且嘴唇和脸部的肌肉是最后受影响的;所以只要我还能说话,就继续指示我周围的人应该怎么做。

「虽然因着神经痛而处于衰弱、疲倦的状态里,但是我实在有理由大大地感谢神,因为我并非所谓的「神经质」,我发病的现象只是身体的疼痛和精力的枯竭,而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神经。

虽然年仅二十二岁的温玛莎,只是有的时候卧病不起,但是她需要面对一个事实——她是「无可救药的病人」。

她身体的情况一直很糟,但还不致成为搅扰她的最大问题。事实上,有另一个问题更严重,这个问题是她姨丈无意间脱口而出的话所引起的:「玛蒂,我好像觉得主要你单单为他自己而活,并服事他自己。」

从她第一次听见「完全弃绝自己」的神圣呼召至今,已过了无数个年日,而她却仍执着于从事文学生涯的计划。除了某些短暂的时期以外,疾病并没有妨碍她的心智活动——事实上这几乎是她唯一的出路和工作。当她不太能做其它事情时,她就阅读或写作,并且利用每一个机会追求她所感兴趣的事——写作,期待着成名的一天。但是她对自己作品的价值并不存任何妄想,乃是殷勤地努力工作,练习、琢磨,迈向她的目标。

由于妮蒂的兴趣和细心,保留了她这时期的少数几首诗。粗略的一览,看起来都是一些个人的抒情诗,大自然与孩子们是两个明显的主题。比如「秋天」、「风的使者」、「知更鸟」、「噢,海!」是第一类主题的代表作,而「摇」和一些摇篮曲则属于第二类主题的范围。细细地品读这些诗,会发现作者特别偏爱鸟和花。写诗最要紧的,就是选择与主题相配的适当字眼与格律,而玛莎在这一方面非常擅长。在「知更鸟」这首诗里,几乎可以听见知更鸟的叫声;而「噢,海!」这首诗里,几乎可以听见海潮涨落的声音。

一周过一周,她的身体仍很受限制,既疼痛又疲倦。她尽量把时间花在令她愉快的事上,但所盼望的迟迟未得,「里里外外满了争战和惧怕」。她有的时候也追求主,但不是为病得医治,因为她还不知道他是伟大的医生,乃是为得到灵性的祝福。然而一遇到「完全奉献」的问题时,温玛莎又退缩了,并且放弃追求,再度陷于挫败中。

经过五年的挣扎后,终于胜利似乎在望了。一八九六年的秋天,二十二岁的温玛莎和妮蒂前达文波特时,「得到圣灵的印证」。现在她有平安、喜乐和属灵的力量,至少能藉此忍受身体的疾病,所以一八九六年十二月,她在病痛中写了一首美丽的诗「主是我的避难所」。两个月后,也就是一八九七年二月,她写了一首诗叫「一个祷告」,陈述她的心声,兹节录如下:

我父啊每日保守我,一路上引导我脚步。
保守我不被罪污染,外显忠诚内无瑕疵。
帮助我达成你目标,你意旨叫我喜遵行;
帮助我如明光照耀,引人认识神圣权能。

有那一个祷告比这样的祷告更好?有那一个愿望比这样的愿望更崇高、更神圣?这时温玛莎的属灵情况似乎很不错。然而尽管她体验到各样的祝福,她仍旧没有把自已完全弃绝给神,她的救主再次向她温柔地低语着:「将所有的奉献,自动向我投降。」如果她愿意听从,主答应看顾她。

面对这样的呼召,她这次要怎么办呢?在此以前,她从未尝过在主里的喜乐像现在一样,所以他的旨意必然是甜美的。经过考虑以后,她用颤抖的声音同答道:「亲爱的耶稣,我知道你有取得一切的合法权。我把所有的给你,但一件小小的事除外,因为它对我而言是如此地宝贵,长久以来我已爱上了它,它必须属于我。」

「一件小小的事」?!其实已不是「小小的」。那成为作家的野心已日益茁长成消耗她整个生命的强烈情感。

所以,她思量再三,明白耶稣所要的是她的全部,但她又觉得她的才华既是神所赐的,为什么他要收回呢?难道她不能同时保有它并「为耶稣所用」吗?这种想法好像有道理,但其实是一种妥协。除了无条件的降服以外,神不以为满足。「我的意思是要成为一个非常好的基督徒,但基督并非居首位。」而主所要的正是在她生命中居首位,并成为她的「一切--此外没有别的兴趣和喜乐——惟独耶稣」。但温玛莎还没有预备好接受这样的事。

终于,她作了一个最后的决定—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,她都不放弃写作。

1 条评论:

  1. 完全放下自己一切所喜欢的,单单要主,很难!却是最高智慧的选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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