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27日

《效法基督》 第一卷 第十七章 在宗教团体中生活




假如你想与人和平相处,你就必须学习在凡事上打破自己的意志(加 6:1 “弟兄们,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,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,又当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诱。” )。

处身于一个宗教团体之中,并非小事情,你在那里,要能不和人发生冲突,而且要忠心恪守,直到生活之末日(16:10 )

善与人相处而得着快乐结果的人有福了。假如你想在真理中站立得稳,而且继续长进,那么你就应该看自己在这世上有如异乡有客旅一样(彼前 2:11 “亲爱的弟兄啊,你们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;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。” )。

假如你想过宗教化的生活,你就必须乐意为基督教的缘故,被人看做这世上的愚人。



外表的服装和履行习惯式的仪文并无多大益处,内心的改变和情欲的完全禁制,才能使人成为真实的基督徒。只管追求世上事物,却不寻求上帝和灵魂救恩的人,他们的生活就不过是患难和愁苦而已(传1:17-18 “我又专心察明智慧、狂妄和愚昧,乃知这也是捕风。因为多有智慧,就多有愁烦;加增知识的,就加增忧伤。” )。

不甘自居卑微,在人之下的人,就不能常有平安。



你们乃服事人,不是统治人(路 22:26 “但你们不可这样;你们里头为大的,倒要象年幼的;为首领的,倒要象服事人的。” ),要知道你们蒙召是要受苦和工作,并不是为闲居空谈。

因此,人在此宗教完团体中正如金在炉子里一样地受着锻炼。

在这里除了因爱上帝而全心谦卑的人,谁也无法长久栖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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