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7日

《效法基督》 第一卷 第八章 应避免过分的感情




不要将你的心事随便告诉人,却要与智慧的、敬畏上帝的人商量(参传 8:12 “罪人虽然作恶百次,倒享长久的年日;然而我准知道,敬畏 神的,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,终久必得福乐。)。

不要与少年人和陌生人作深交(参箴 5:10 “恐怕外人满得你的力量,你劳碌得来的,归入外人的家。” )。

不要诌媚富人,也不多在大人物面前来往



我们应该有爱一切人的心,但是和一切人发生亲密的关系,却不是适宜的手段。

有时,当我们未认识一个人的时候,常因听别人对他的好评而非常尊崇他,但是到了相见之后他就不能使我们的眼睛感到满意。

我们有时想由我们的朋友得人欢心,但结果却因人家发现了我们的缺点反被厌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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