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2日

《效法基督》 第三卷 第五十二章 不要自以为配受安慰 却要以为应得惩罚

(又名:人当自省不配得安慰,唯应受刑罚)


信徒说:主啊,我不配得你的安慰和属灵的眷顾,所以你遗弃我,任由我穷乏孤独,原是公道的。

我即便是泪流成河,仍不配受你的安慰。所以我什么都不配得,唯配当受鞭打和重罚,因为我得罪你,是即深重也常犯的,并且我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。

按理就是极小的安慰我也不配得。

唯因你是至仁慈的上帝,不愿放弃所作的工,就“将丰盛的荣耀,彰显在那蒙怜悯的器皿上”(罗9:23),远多于我所应得的,并超越了人的办法,来安慰你的仆人。因为你的安慰,与人之间的闲谈本大不相同。


主啊,我做过什么事,值得你赐下天上的安慰呢?

我不记得做过任何好事,倒是容易作恶,懒于改过。这是真的,我必须承认,我若说出别的话,必有你做见证,也必无人替我作辩护。

我的罪所应得的,除了地狱的永火以外还有什么呢?

我真承认当受凌辱,而不配成为你的信徒。即便难听,我也要如实控诉我的罪孽,好教我能快些得蒙你的怜恤。


我既是罪犯,就羞愧满面,还有什么话可说呢?没有别的了。

只有这一句:“主啊,我有罪,求你怜恤我” ,“求你停手宽容我”,好让我在“往黑暗和死阴以先”(参伯10:20,21),可以叹息我的忧愁。

你从最可怜的罪犯要什么呢?就是为本身的过犯自卑自贱

由于真诚的悔改和内心的谦卑,才产生了蒙赦的盼望,良心的纷乱可以平静,失去的恩惠可以恢复,将来的愤怒可以免去,而上帝和悔罪的圣洁心灵得以亲吻相会。


主啊,罪人谦卑的痛悔,是你所喜悦的祭祀,在你面前比乳香还要美味。这就是你愿意的人用来抹在你圣足上的香膏(参路7:38),因为“忧伤痛悔的心,你必不轻看”(诗51:17),那里乃是躲避仇敌发怒的避难所,在那里凡是外来的玷污必被洗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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